经济适用房与限价商品房的区别
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,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。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,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;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,而非建筑标准。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,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,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,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。
限价房作为政府在一定时期内调控房地产市场、调节住房供需矛盾的有效手段,由政府成立的全资国有公司负责建设。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,定价原则按照比周边同类商品住房低20%-25%确定。销售价格在预售时向社会公布,公布价格应为该限价房楼盘的价。购买限价房应自备案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。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住房,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。经济适用房自购买合同备案之日起,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。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房的,由住房储备机构按照届时同类经济适用房价格进行回购。
具体区别所在:
1、获得土地的方式不同,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,免交;
2、商品房采用出让方式须交纳土地出让金;
3、成本结构不同;
4、租售政策不同,经济适用房只售不租,商品房不受限制;
5、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,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,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,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,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,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不受限制;
6、价格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,不得擅自提价出售。商品房出售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。居民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归个人;
7、房屋的产权分四部分:使用权、占有权、处置权和权,与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只在权上与它们不同。商品房上市出售后,全部归个人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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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南9000元/m²
城南8900元/m²
城南8299元/m²
城南7098元/m²
乡镇3500元/m²
城南8380元/m²
新东8217元/m²
城南9980元/m²
市中心6600元/m²
市中心8000元/m²
乡镇25万
乡镇38万
城南65万
城南98万
乡镇20万
新东52万
城南30万
新东17万
市中心70万
市中心68万